我校制定开展“微腐败”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方案
2017-05-16 08:17:35
财会党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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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6日,根据《中共成都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全市查处的“微腐败”问题和问责典型案例通报》,为深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,按照《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系统开展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加强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安排,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该项工作实施方案。 方案中确定自查自纠时间从2017年5月22日开始,6月30日结束。由学校校长、党总支书记汪建平任领导组长,学校党总支委员、副校长组成领导小组成员。学校纪检督查组长赵晓红任工作小组组长,各处室主任、专业部部长任工作组成员,下设“微腐败”工作治理办公室。 供稿:朱溟爽 审核:雷旭